2010年7月27日 星期二

苗栗縣民宿發展協會徵職工代言


苗栗縣民宿發展協會徵職工代言聯合新聞網但代言人必須將住宿經驗、過程、介紹,包括照片、文字、影片介紹,發表於部落格,經營臉書(facebook)粉絲團、噗浪(PLURK),貼文於推特(twitter)等網站,並協助回答問題。 協會將提供3個月工作獎金,每月2萬5000元,民宿協會並發給VIP護照,可以使用護照從今年12月1 ...

檢視完整訊息...

0 意見:

張貼留言